为做好我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相关章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学制 | 人数 |
071200 | 科学技术史 | 学术型 | 三年 | 1 |
060200 | 中国史 | 学术型 | 三年 | 2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 | 专业型 | 两年 | 3 |
095138 | 农村发展 | 专业型 | 两年 | 3 |
三、申请与复试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2018年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 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①科学技术史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1小时),中国古代农业科技史、写作;
英语,含笔试与口试,可携带字典或电子词典;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②中国史复试内容:
英语,口试;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③法律硕士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2小时),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论文写作能力;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其中专业素质的考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推理、判断和反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④农村发展复试内容:
英语,口试;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⑤学院复试分两次,第一次复试报到10月8日,复试时间10月9日;第二次复试报到10月20日,复试时间10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5. 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6.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由学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7.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
研究生层次类型 | 标准(元/年·生) | 学制 | ||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术型硕士 | 科学技术史 | 6000 | 三年 |
中国史 | 6000 | 三年 | ||
专业型硕士 | 法律(法学) | 16000 | 二年 | |
农村发展 | 6000 | 二年 |
2.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在300万元左右,其中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2万元/年。
(2) 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学业奖学金 | 助学金 | 总金额(元/年) | ||||
国家助学金 | 助研岗位津贴 | |||||
类型 | 等级 | 金额(元/年) | 比例 | 金额(元/月) | 金额(元/月) |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 一等 | 10000 | 20% | 800 | ≥100 | ≥20800 |
二等 | 6000 | 50% | ≥16800 | |||
三等 | 3000 | 30% | ≥13800 |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 一等 | 10000 | 20% | 800 | 自定 | ≥19600 |
二等 | 6000 | 50% | ≥15600 | |||
三等 | 3000 | 30% | ≥12600 |
注:2019级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全日制定向生不提供奖助学金。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部)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部)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0034,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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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