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双定位,知识产权必先行——“师生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修养”讲座成功举办

提交时间 2018-09-27

    5月23日下午,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王建良律师受邀,在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三楼报告厅(307室)为我校师生作题为“师生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修养”的法律培训讲座。该讲座由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华南农业大学青工委、校科协、图书馆主办,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中心承办。华南农业大学校工会专职副主席钟惠萍,科技处副处长林伟强,澳门信誉最好的十大平台副院长钟继军,科技处董梅老师和法律系陈莉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到场嘉宾


王建良律师

    “什么是创新,什么是创业?”讲座伊始,王建良律师以生动有趣的创新与创业实例向同学们讲述了突破思维定式就是创新,而创业是一个人发现了商机并加以实际行动转化为具体的社会形态,以此获得利益,实现价值。


王建良律师讲述创新创业知识产权

    王建良律师围绕着“知识产权的含义”和“知识产权制度与政策”两个方面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知识产权,他以国内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纠纷为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介绍我国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他强调:“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是时代所趋。知识产权是企业的财富象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开辟收入来源。”

    针对大学生创业中常见的知识产权问题,如仿造、山寨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出资、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王建良律师提出了大学生创业就业必须具备的知识产权基本素质和修养:一是培养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二是形成正确的知识产权观念,三要提高理解和应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做到自我保护,尊重他人权利。最后,王建良律师融合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的结合发表了独特见解,为同学们梳理了我国省、市层面的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思维活跃,向王建良律师请教了诸如“金庸诉江南案中的同人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权?”等问题,王建良律师耐心地为同学们一一解答,讲座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讲座进一步加深了我校师生对创新创业的了解,活跃了学生们创新思维,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斗志,为进一步培育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意识,把握创新创业方向,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丰富创新创业相关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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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良律师

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2011年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拥有机械制造、计算应用与维护、法律专业背景。长期从事专利、商标、版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擅长商标授权、品牌运营、品牌许可、品牌维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担任了多个企业的知识产权顾问,专注于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策规划等全方位服务。曾制定中国电影博物馆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全程方案。曾任奥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经理,全程参与日化行业第一商标大案涉案标的3100万元的“奥妮”商标法律诉讼;曾成功代理“奥特朗”品牌热水器,“爱玛”品牌电动车,“百特”品牌陶瓷、“ABC”品牌卫生棉等成功申报驰名商标。近期代理部分案件,香港米兰站商标维权案,深圳法华酒业卡斯特商标红酒案、德国凯驰发明专利维权案,美晨与联合利华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近几年多次参加美国的INTA年会进行学术交流。

软件项目工作经验:曾任广州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项目经理,曾负责过桂林一卡通项目、辽宁省建行数据大集中前置机项目,广东省移动的网络安全,广东省邮储网络安全项目,上海交行总行与分行的数据安全系统、广发银行信用卡项目以及深圳民生银行信用卡升级项目。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
文/邹忆莲、刘钿, 图/刘钿、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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